假定某居民個人納稅人為獨生子女, 2019 年交完社保和住房公積金后共取得稅前工資收入 20 萬元,勞務報酬 1 萬元,稿酬 1 萬元。該納稅人有兩個小孩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 納稅人的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滿 60 歲。該居民個人當年綜合所得可以扣除的項目包括( )。
A: 基本減除費用6萬元
B: 子女教育專項附加2.4萬元
C: 大病醫療支出8萬元
D: 贍養老人支出2.4元
除費用6萬元/年
2.專項扣除: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3.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子女教育是指:納稅人年滿3歲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贍養老人是指: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以下標準等額扣除: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4.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
答案選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