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年1月1日,甲公司發行了一項年利率為10%、無固定還款期限、可自主決定是否支付利息的不可累積永續債,其他合同條款如下(假定沒有其他條款導致該工具分類為金融負債):(1)該永續債嵌入了一項看漲期權,允許甲公司在發行第5年及之后以面值回購該永續債;(2)如果甲公司在第5年末沒有回購該永續債,則之后的票息率增加至12%;(3)該永續債的票息在甲公司向其普通股股東支付股利時必須支付。假定甲公司根據相應的議事機制能夠自主決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該公司發行該永續債之前多年來均存在普通股股利的支付義務。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應將發行的永續債分類為( )。
A: 金融負債
B: 長期股權投資
C: 應付債券
D: 權益工具
甲公司能夠根據相應的議事機制自主決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并進而影響永續債利息的支付,對甲公司而言,該永續債并未形成支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盡管甲公司有可能在第5年末行使其回購權,但是甲公司并沒有回購的合同義務,因此應將此永續債整體分類為權益工具。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