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注冊會計師獲取的不同來源、不同性質的審計證據不一致時,應當采取的做法是( )。
A: 信賴外部證據
B: 信賴書面證據
C: 不信賴任何證據
D: 追加必要的審計程序
不同來源、不同性質的審計證據不一致,表明某項審計證據可能不可靠,應當追加必要的審計程序,而不能直接相信外部、書面證據或者選擇不信賴任何證據。
答案選 D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