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乙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租期為5年。半年后,甲將該出租房屋出售給丙,但未通知乙。不久,乙以其房屋優先購買權受侵害為由,請求法院判決甲與丙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乙的訴求不會得到法院支持,丙有權根據繼受取得規則取得房屋所有權。( )
A: 正確
B: 錯誤
【解析】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出租人與第三人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不受影響。
答案選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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