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自然人甲和乙設立丙有限責任公司。雙方約定甲出資4萬元,乙出資2萬元,對盈余分配無特別約定。截至2014年底,甲實際繳付出資1萬元,乙足額繳付出資。公司擬分配盈余9萬元。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甲可以分得的盈余是( )。
A: 6萬元
B: 3萬元
C: 4.5萬元
D: 1.5萬元
【解析】本題考核股東權保護。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但是,全體股東可以事先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本題中,公司未事先約定,則按照實繳出資比例,甲可以分得1/3*9=3萬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