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擬聘請獨立董事。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人員中,不得擔任該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有( )。
A: 該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經理
B: 該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配偶的弟弟
C: 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2%的股東鄭某的岳父
D: 持有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解析】(1)選項AB:在上市公司任職的人員(選項A)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選項B),不得擔任獨立董事;(2)選項C: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岳父不屬于直系親屬),不得擔任獨立董事;(3)選項D:在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答案選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