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優先股表述正確的是( )。
A: 公司進行清算時,應當優先于普通股股東向優先股股東求償
B: 優先股股東不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股份沒有表決權
C: 公司一次或累計減少注冊資本超過10%,優先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
D: 公司分配利潤時,優先股股東優先于普通股股利支付
相對普通股而言,優先股有如下特殊性:1、優先分配利潤;2、優先分配剩余財產;3、表決權限制。選項A、D正確。除以下情況外,優先股股東不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股從沒有表決權:1、修改公司章程中與優先股相關的內容;2、一次或累計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超過10%;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3、發行優先股;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選項B不夠嚴謹;故選項B錯誤,選項C正確。
答案選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