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乙借款100萬到期未還,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
A: 丙欠甲50萬尚未到期,乙可行使債權人代位權
B: 丁公司欠甲勞動報酬尚未支付,乙可行使債權人代位權
C: 戊公司欠甲貨款50萬到期未付,乙可提起債權人代位權訴訟,列甲為被告
D: 己公司欠甲貨款30萬到期未付,乙可提起債權人代位權訴訟,訴訟費用由己公司承擔
【考點】債權人代位權
【解題思路】掌握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條件
【具體解析】債權人代位權行使的條件包括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債權人的債權已到期,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等,選項A、選項B錯誤;債權人代位權訴訟,應當列次債務人為被告,訴訟費用由次債務人承擔,選項C錯誤、選項D正確。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