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具有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5年1月增值稅應納稅額為-280萬元,出口貨物的免抵退稅額400萬元;另轉讓一處土地使用權取得收入300萬元,該土地是抵債所得,抵債時土地受讓價為250萬元。則該企業當月應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萬元。
A: 48.3
B: 33.9
C: 20.4
D: 14.7
(1)應退增值稅稅額為280萬元,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應退稅額=400-280=120(萬元);(2)應納營業稅=(300-250)×5%=2.5(萬元);(3)應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20+2.5)×(7%+3%+2%)=14.7(萬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