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城一家食品加工企業,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4年9月份購進貨物取得普通發票的銷售額合計50000元,銷售貨物開具普通發票銷售額合計70000元,出租設備取得收入10000元。本月應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分別為( )。
A: 城建稅116.50元
B: 城建稅223.11元
C: 教育費附加69.90元
D: 地方教育附加46.60元
該企業銷售貨物應納增值稅=70000÷(1+3%)×3%=2038.83(元);出租設備應納增值稅=10000÷(1+3%)×3%=291.26(元);應納城建稅=(2038.83+291.26)×5%=116.50(元);應納教育費附加=(2038.83+291.26)×3%=69.90(元);應納地方教育附加=(2038.83+291.26)×2%=46.60(元)。
答案選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