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年6月30日,M公司就應收B公司貨款580萬元(已計提壞賬準備50萬元)與其進行債務重組。經協商,M公司同意豁免B公司債務80萬元,延長債務償還期限6個月,按本金的4%收取利息,如果從7月份起公司盈利則再加收2%的利息,12月31日B公司應將本金和利息一起償還,M公司認為B公司很可能7月份開始盈利。債務重組日M公司應確認的重組損失為( )。
A: 5萬元
B: 50萬元
C: 80萬元
D: 30萬元
【考點】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
【解題思路】掌握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中,債務重組損失的計量。
【具體解析】對債權人而言,修改后的債務條框中涉及或有應收金額的,不應當確認或有應收金額,不得將其計入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對于M公司來說,債務重組損失為:80-50=30萬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