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投資者收購一家股本總額為4.5億元人民幣的上市公司,該公司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下列關于該上市公司收購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證券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 收購期限屆滿,該上市公司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8%,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由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
B: 在要約收購期限屆滿前3個交易日內,預受股東不得撤回其對要約的接受
C: 甲投資者持有該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后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D: 收購行為完成后,甲投資者應當在15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證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考點】本題考核要約收購
【解題思路】掌握要約收購的程序
【具體解析】(1)收購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該上市公司的股票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的規定,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后申請其股票在主板上市的條件之一為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 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因此A選項的說法正確;(2)在要約收購期限屆滿前3個交易日內,預受股東不得撤回其對要約的接受,因此B選項的說法正確。(3)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在收購完成后18個月內不得轉讓,因此C選項的說法錯誤。(4)收購期限屆滿后15日內,收購人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關于收購情況的書面報告,并予以公告,因此D選項的說法正確。
答案選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