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年1月1日甲公司欠乙公司1160萬元的貨款,因無力償還與乙公司達成債務重組協議,約定如下:(1)豁免160萬元的債務;(2)剩余1000萬元(作為本金)延期2年償還,并按6%計算年利息,若甲公司2×19年和2×20年的平均利潤增長率超過10%,則另按2%的年利率加算利息。甲公司預計2×19年和2×20年的平均利潤增長率很可能超過10%。則下列哪些不計入乙公司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 )
A: 乙公司豁免的160萬元
B: 未來按6%計算的年利息總計120萬元
C: 未來按2%計算的或有利息總計40萬元
D: 未來應收的1000萬元
【考點】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
【解題思路】掌握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中,債務人和債權人的會計處理。
【具體解析】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債權人不應當確認或有應收金額,不得計入重組 后債權賬面價值;只有在或有應收金額實際發生時才計入當期損益。
乙公司豁免的160萬元,不計入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A可選;
未來按6%計算的年利息在未來甲公司實際占用期間確認應收利息即可,不計入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B可選;
乙公司對于按2%計算的或有利息,重組日不做賬務處理,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C可選;
未來應收的1000萬元會計入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D不選。
答案選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