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某為鑫佳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關公司對嚴某簽發出資證明書,下列說法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B: 若嚴某遺失出資證明書,其股東資格并不因此喪失
C: 出資證明書須載明嚴某以及其他股東的姓名、各自所繳納的出資額
D: 出資證明書在法律性質上屬于有價證券
【解析】(1)選項A: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2)選項BC:出資證明書是確認嚴某出資的憑證,而非其股東資格的憑證,出資證明書丟失不會直接導致嚴某喪失股東資格;(3)選項D: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