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 2×15 年 12 月 20 日與乙公司簽訂商品銷售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應于 2×15 年 5 月 20 日前將合同標的商品運抵乙公司并經驗收,在商品運抵乙公司前發生毀損、價值變動等風險由甲公司承擔。甲公司該項合同中所售商品為庫存 W 商品,2×14 年 12 月 30 日,甲公司根據合同向乙公司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于當日確定了商品銷售收入。W商品于 2×15 年 5 月 10 日發出并于 5 月 15 日運抵乙公司驗收合格。對于公司 2×14 年 W 商品銷售收入確認的恰當性判斷,除考慮與會計準則規定的收入確認條件的符合性以外,還應考慮可能違背的會計基本假設是( )。
A: 會計主體
B: 貨幣計量
C: 會計分期
D: 持續經營
在會計分期假設下,企業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報表。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