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甲公司與乙商業銀行達成協議,將乙商業銀行于2013年1月1日貸給甲公司的3年期、年利率為9%、本金為500000元的貸款進行債務重組。乙商業銀行同意將貸款延長至2016年12月31日,年利率降至6%,免除積欠的利息45000元,本金減至420000元,利息仍按年支付;同時規定,債務重組的當年若甲公司有盈利,則當年利率恢復至9%;若無盈利,仍維持6%的利率。甲公司估計在債務重組當年很可能盈利,不考慮其他因素,則甲公司在債務重組日對該債務重組應確認的債務重組利得為( )元。
A: 87200
B: 99800
C: 112400
D: 125000
【解析】
債務重組日債務的公允價值為420000元,債務重組日確認預計負債=420000×(9%-6%)=12600(元),債務重組利得=(500000+45000)-420000-12600=112400(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