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車制造廠2014年9月將自產轎車10輛向某汽車租賃公司進行投資,雙方協議投資作價120000元/輛,將自產轎車3輛轉作本企業固定資產,將自產轎車4輛獎勵給對企業發展有突出貢獻的員工。該企業生產的上述轎車售價為180000元/輛(不含增值稅),國家稅務總局對同類轎車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為150000元/輛。該汽車制造廠應納車輛購置稅( )元。
A: 45000
B: 54000
C: 252000
D: 306000
對外投資、獎勵的車輛,最終的車主不是汽車廠,所以,這兩項業務汽車廠不涉及車購稅;自產自用3輛,這是汽車廠家所有,能取得購置價格,則按購置價格計稅。
應繳納車輛購置稅=3×180000×10%=54000(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