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與乙公司訂立貨物買賣合同,約定出賣人甲公司將貨物送至丙公司,經丙公司驗收合格后,乙公司應付清貨款。甲公司在送貨前發現丙公司已瀕于破產,遂未按時送貨。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是()。
A: 甲公司應向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B: 甲公司應向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C: 甲公司應向乙公司、丙公司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D: 甲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
首先,題目中甲濫用不安抗辯權(題目中并不是“債務人”履行能力有問題,不能行使不安抗辯權),構成違約。其次,題目是“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所以是甲向乙承擔違約責任,而不能向丙承擔違約責任。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