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年5月3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從乙公司租入一臺機器設備,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開始日為2×21年6月1日,年租金為60萬元,租賃期為3年,首3個月免付租金,期間如有一方撤銷將支付罰金的金額為剩余期間的租金,3年期滿后,如經雙方同意以相同的租金將租賃期再延長2年,如有一方不同意將不再續期,沒有罰金且預計對交易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不重大。在租賃期開始日,該設備的剩余使用壽命為10年,甲公司預計不可撤銷租賃期結束時,能以更低的價格租入性能更好的同類型設備。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對該設備使用權資產計提折舊的年限是( )年。
A: 3
B: 5
C: 10
D: 4.75
【答案】A
【科目】會計
【知識點根源】CPA2022版教材P281,P289
【考點】租賃期, 使用權資產的后續計量
【思路】
按照上述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開始日的前3年有強制的權利和義務,是不可撤銷期間。對于此后2年的延長期,因為承租人和出租人均可單方面選擇不續約而無須支付任何罰金且預計對交易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不重大,該租賃不再可強制執行,即后續2年延長期非不可撤銷期間。對于免租租3個月應包含在租賃期中,因此,該租賃合同在初始確認時應將租賃期確定為3年。甲公司在租賃期滿時不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應當在租賃期(3年)與租賃資產剩余使用壽命(10年)兩者孰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所以,該設備使用權資產計提折舊的年限是3年。
因此,答案為A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