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產企業屬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9年6月對部分資產盤點后進行處理:銷售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倉庫貨架用品一批,價稅合并取得收入82400元;銷售使用過的小汽車1輛,取得含稅收入72100元(原值為140000元);出租一處門面房,取得含稅收入8400元,該企業上述業務應繳納增值稅( )。
A: 2800元
B: 4173.08元
C: 4200元
D: 4900元
【考點】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解題思路】注意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特殊政策和出租不動產的征收率為5%。
【具體解析】82400/(1+3%)×3%+72100/(1+3%)×2%+8400/(1+5%)×5%=4200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