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份,中國公民張先生由一中方企業派往國內一外商投資企業工作,派遣單位和雇傭單位每月分別支付給張先生工資4500元和8000元。按照協議,張先生向派遣單位上交1000元,能夠提供相關的證明。兩個單位代扣代繳張先生個人所得稅合計( )元。
A: 540
B: 555
C: 580
D: 590
按照規定,個人分別取得派遣單位和雇傭單位的工資收入時,支付工資各方首先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雇傭單位可以將上交派遣單位的部分扣除。兩個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合計=4500×10%-105+(8000-1000-3500)×10%-105=590(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