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單項選擇題】2×19年1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將其一棟物業租賃給乙公司作為商場使用。租賃合同約定,物業的租金為每月50萬元,于每季度末支付,租賃期為5年,自合同簽訂日開始算起,租賃期前3個月為免租期,乙公司免予支付租金;如果乙公司每年的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乙公司應向甲公司支付經營分享收入100萬元。乙公司2×19年底實現營業收入12億元。甲公司認定上述租賃為經營租賃。不考慮增值稅及其他因素,上述交易對甲公司2×19年營業利潤的影響金額是( )。
A: 600萬元
B: 670萬元
C: 570萬元
D: 700萬元
甲公司收到的或有租金應計入“租賃收入”中,影響營業利潤,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應將租金總額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個租賃期內,按直線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進行分配,免租金期間應確認租賃收入。甲公司20×9年度營業利潤的影響金額=[50×1×(12-3)+50×12×4]/5+100=670(萬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