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計集團財務報表時,下列工作類型中,可以適用于非重要組成部分的是( )。
A: 集團層面分析程序
B: 財務信息審閱
C: 財務信息審計
D: 實施特定審計程序
對于不重要的組成部分,集團項目組應當在集團層面實施分析程序。
如果集團項目組認為對重要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執(zhí)行的工作、對集團層面控制和合并過程執(zhí)行的工作以及在集團層面實施的分析程序還不能獲取形成集團審計意見所依據(jù)的充分、適當?shù)膶徲嬜C據(jù),集團項目組應當選擇某些不重要的組成部分,并對已選擇的組成部分財務信息親自執(zhí)行或由代表集團項目組的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執(zhí)行下列一項或多項工作:
(1)使用組成部分重要性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實施審計;
(2)對一個或多個賬戶余額、一類或多類交易或披露實施審計;
(3)實施特定審計程序;
(4)使用組成部分重要性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實施審閱。
答案選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