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某向錢某借款500萬元,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孫某為保證人,錢某和孫某在保證合同中未約定保證期間。2020年6月5日,趙某向錢某追加借款300萬元,雙方約定全部借款于2021年3月31日清償。孫某對趙某向錢某追加借款與首期借款期限延長之事并不知情。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孫某的保證責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保證責任范圍是500萬元,保證期間截至2021年6月30日
B: 保證責任范圍是500萬元,保證期間截至2021年9月30日
C: 保證責任范圍是800萬元,保證期間截至2021年6月30日
D: 保證責任范圍是800萬元,保證期間截至2021年9月30日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