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不分高級和中級。但注冊會計師證書有執業與非執業的區別,執業注冊會計師才具有簽字權。
注冊會計師,是指通過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考試并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人員。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并從事審計業務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申請注冊。
1、報考專業階段考試的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以及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報考綜合階段考試的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以及已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設立的專業技術人員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分為兩個階段的考試,包括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
考生在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后,可以選擇執業注冊會計師方向或者非執業注冊會計師方向,二者主要區別就是簽字權的有無,一般情況下,執業注冊會計師有權給企業出具審計報告,但非執業注冊會計師則無。
執業會員: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且有兩年的審計工作經驗后,即可由所在的事務所向當地注協申請為執業會員,申請下來后就會具有簽字權。
非執業會員:考完注冊會計師所有科目后可領取全科合格證,憑著全科合格證可以申請非執業會員,所謂非執業會員就是不在事務所執業,不具有審計報告簽字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