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適用納稅擔保的情形有()
A: 納稅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而未繳清稅款,需要申請行政復議的
B: 納稅人在稅務機關責令繳納應納稅款限期內,有明顯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應納稅收入的跡象的
C: 欠繳稅款、滯納金的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D: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
【解析】適用納稅擔保的情形:(1)①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在規定的納稅期限之前,責令其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收入跡象的,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的(選項B)②欠繳稅款、滯納金的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選項C) ③納稅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而未繳清稅款,需要申請行政復議的(選項A) ④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提供納稅擔保的其他情形。(2)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可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采取稅收強制執行措施(選項D)
答案選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