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2】GD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產品的銷售和安裝服務。假定銷售商品、原材料和提供服務均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其成本在確認收入時逐筆結轉,不考慮其他因素。2021年度GD公司發生如下交易或事項: (1)5月GD公司向乙公司銷售一批A產品,該批產品的標價為80萬元(不含增值稅),產品成本為36萬元。由于是成批銷售,GD公司給予乙公司10%的商業折扣,并按照扣除折扣后的價格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款項尚未收回。 (2)11月1日,GD公司承接一項為期3個月,總價款為100萬元的安裝服務,12月31日,經專業測量師測量,確定該項服務的完工進度為70%,并收取相應款項,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注明的安裝價款為7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6.3萬元,實際發生的安裝成本為35萬元(假定均為安裝人員薪酬),預計還將發生15萬元的安裝費用。 (3)11月,GD公司支付商品的廣告費2.1萬元,發生商品維修費1.9萬元,因糾紛而發生的咨詢費和訴訟費共2萬元,期間產生匯兌損失3萬元。 (4)截止到12月,GD公司實際交納的增值稅為78.6萬元,消費稅為20萬元。 要求:銷售產品增值稅稅率為13%,安裝服務增值稅稅率為9%,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5%,教育費附加征收率為3%,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相關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問題。(答案中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有小數的保留兩位小數) 4.根據資料(4),企業應確認的稅金及附加為( )萬元。
A: 98.6
B: 27.89
C: 78.6
D: 7.89
城建稅=(78.6+20)×5%=4.93(萬元);教育費附加=(78.6+20)×3%=2.96(萬元);稅金及附加=20+4.93+2.96=27.89(萬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