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選題] 根據《勞動合同法》,有( ?。┣樾沃坏?,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A: 勞動者患病,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B: 勞動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C: 勞動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D: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參考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答案選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