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7】GD企業為居民企業。2021年有關收支情況如下: (1)取得產品銷售收入4000萬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10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50萬元,接受捐贈收入100萬元。 (2)業務招待費支出50萬元,廣告費支出500萬元。 (3)支付司法機關罰金20萬元,支付給客戶的違約金10萬元。 (4)直接向某希望小學捐款100萬元,計提準備金50萬元,未經稅務機關核定。 (5)其他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合計2000萬元。已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0.5%;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允許稅前扣除。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4.GD企業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是()。
A: 1719.5萬元
B: 1 699.5萬元
C: 1669.5萬元
D: 1549.5萬元
答案解析:GD企業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4 000(產品銷售收入)+100(特許權使用費收入)+100(接受捐贈收入)-20.5(業務招待費支出)-500(廣告費支出)-10(支付給客戶的違約金)-2000(其他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1 669.5(萬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