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5月將之前購進的一臺生產用設備(已經抵扣進項稅額)改用于職工食堂,該設備的原值為420萬元,已經計提折舊20萬元。已知增值稅稅率為13%,則甲企業當期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為( )萬元。
A: 55
B: 28
C: 52
D: 72
【解析】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發生稅法規定的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適用稅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或攤銷后的余額;則甲企業當期不得抵扣并應轉出的進項稅額=(420-20)×13%=52(萬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