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向貧困地區捐贈的,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一定數額后計算其應納稅額,該扣除的數額是( )。
A: 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10%的部分
B: 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12%的部分
C: 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15%的部分
D: 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30%的部分
本題考核個人所得稅捐贈額的扣除比例。根據規定,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向教育、公益事業和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