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轉讓5年前購入的一塊土地,取得轉讓收入1800萬元,該土地購進價1200萬元,取得土地使用權時繳納相關稅費40萬元,轉讓該土地時繳納相關稅費35萬元。該房地產開發公司轉讓土地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萬元。
A: 73.5
B: 150
C: 157.5
D: 300
【解析】未開發的土地直接轉讓不享受加計扣除的優惠。 可扣除項目=1200+40+35=1275(萬元),增值額=1800-1275=525(萬元) 增值率=525÷1275=41.18%,土地增值稅=525×30%=157.5(萬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