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21年度實現利潤總額30萬元,直接向受災地區群眾捐款6萬元,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地區捐款4萬元。已知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甲公司在計算2019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的捐贈額為()。
A: 6萬元
B: 10萬元
C: 3.6萬元
D: 4萬元
【解析】:(1)直接捐贈的6萬元不得扣除:(2)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的4萬元,扣除限額=30×12%=3.6(萬元),準予扣除的捐贈額為3.6萬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