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與甲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2009年5月1日,甲公司安排李某加班一天,李某向公司要求支付加班工資時遭到公司拒絕,公司給出的理由是李某在加班時因操作不當損壞公司機器設備,造成損失1000元。李某就該事咨詢了某律師,下列各項是該律師的回答,其中不正確的是( )。
A: 甲公司應當按勞動合同中規定的日工資標準的300%向李某支付工資
B: 如果甲公司能夠為李某安排補休,則無須向李某支付加班工資
C: 李某給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單位可以從李某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D: 如果甲公司本月應付李某的工資總額(包括應付的加班工資)為3000元,甲公司最多可以扣發600元
【考點】勞動報酬。
【解析】?(1)選項AB: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安排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加班工資沒有“不能安排補休”的前提條件;(2)選項CD: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以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