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 )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A: 15日
B: 20日
C: 30日
D: 40日
【解析】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答案選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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