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
A: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
B: 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繼續續訂的
C: 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5年的
D: 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
選項B,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不具有法定情形”(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選項C,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用人單位既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也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況消失時終止。
答案選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