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選題] 在下列情形中,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的是( ?。?
A: 小王在試用期內遲到早退,不符合錄用條件
B: 小李因盜竊被判刑
C: 小張在外出執行任務時負傷,失去左腿
D: 小吳下班時間酗酒摔傷住院,出院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拒不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參考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