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下,勞動者可以單方面隨時通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有( )
A: 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B: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C: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D: 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解析】(1)選項AB: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a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b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c用人單位未已發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d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f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g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h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2)選項CD:屬于勞動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答案選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