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關于審判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 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
B: 合議庭的成員,應當是3人以上的單數
C: 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
D: 公開審判包括審判過程公開和審判結果公開兩項內容,不論案件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答案】A
【解析】(1)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除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外,一律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2)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不包括陪審員)組成合議庭。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