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務行政復議法律制度的規定,納稅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時,可以選擇申請行政復議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訴訟的是( )。
A: 確認適用率
B: 收繳發票
C: 確認計稅依據
D: 加收稅收滯納金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稅務行政復議中,復議前置的納稅爭議只有以下四種情形:
(1)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包括確認納稅主體、征稅對象、征稅范圍、減稅、免稅及退稅、適用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以及稅款征收方式等具體行政行為和征收稅款、加收滯納金及扣繳義務人、受稅務機關委托征收的單位作出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行為。
(2)不予審批減免稅或者出口退稅;
(3)不予抵扣稅款;
(4)不予退還稅款;
其他稅務具體行政行為,都是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先申請行政爭議。所以答案是B.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