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復議法律制度的規定,被申請人的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中,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予以撤銷、變更或者確認違法的有()。
A: 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行政行為
B: 違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為
C: 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行政行為
D: 適用依據錯誤的行政行為
【解析】
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清、證據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當的。
答案選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