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題】中國居民李某為境內S市某高校教師,在S市無自有住房,2021年全年在S市租房居住。2021年李某有關收支情況如下:
(1)全年工資108000元,全年專項扣除21000元;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由李某扣除。
(2)5月出版一部教材,取得稿酬10000元。
(3)6月取得國債利息2700元、定期儲蓄存款利息1650元。
(4)8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Y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轉讓所得8000元。
(5)9月因在Z商城購買洗衣機,獲得Z商城贈送的價值80元的洗衣液一桶。
(6)12月將一套商鋪出租,取得當月租金6000元,繳納相關稅費720元。
已知:稿酬所得個人所得稅預扣率為20%,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20%計算,收入額減按70%計算。綜合所得減除費用60000元/年;稿酬所得以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收入額減按70%計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為1500元/月。財產租賃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居民綜合所得適用)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4.計算李某12月出租商鋪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的下列算式中,正確的是( )。
A: (6000-720)×20%=1056(元)
B: (6000-720)×(1-20%)×20%=844.8(元)
C: 6000×(1-20%)×20%=960(元)
D: 6000×20%=1200(元)
第1項扣除是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本題為720元);第2項扣除是實際發生的修繕費(每月800元為限;沒有發生則不扣,本題沒有實際發生,不需要考慮);第3項扣除是法定扣除費用,4000元以下減除800元,4000元以上減除20%(本題屬于這種情形)。故李某12月出租商鋪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額=(6000-720)×(1-20%)×20%=844.8(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