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題】甲企業(工業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商品售價和提供服務收入均不包含增值稅。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均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其成本在確認收入時逐筆結轉。2021年6月,甲企業發生如下交易或事項:
(1)6日,與A公司簽訂合同,向A公司銷售商品一批,售價為25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325萬元,該批商品的成本為1800萬元。商品已發出,款項已收到并存入銀行,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前,該批商品已計提了50萬元的存貨跌價準備。該業務屬于某一時點履行的履約義務,并確認收入。
(2)10日,因資金周轉困難,急需資金一筆,將購買成本為200萬元的原材料出售。售價220萬元,當月收到原材料款項。該業務屬于某一時點履行的履約義務,并確認收入。
(3)10日,與B公司簽訂服務協議,采用預收款方式為戊公司提供自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一年的維護服務。該協議約定當日一次性收取全部協議含稅價款406.8萬元,已發生成本25萬元(假定均為提供勞務人員薪酬),估計每期都將發生25萬元的相關成本支出。假設納稅義務發生時點與會計確認收入時點相同。
(4)本月發生銷售費用200萬元,管理費用58萬元,財務費用5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問題。(答案中單位用萬元表示)
4.根據資料(1)~(3),甲企業本期應結轉的“營業成本”的金額為( )。
A: 1825
B: 2025
C: 2000
D: 1975
應結轉的“營業成本”的金額=1750[資料(1)]+200[資料(2)]+25[資料(3)]=1975(萬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