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題】2021年3月,甲勞務派遣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將張某派遣到乙公司工作。
2021年7月,張某在乙公司的工作結束。此后甲公司、乙公司未給張某安排工作,也未向其支付任何報酬。
2021年9月,張某得知自2021年3月被派遣以來,甲公司、乙公司均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3.關于張某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中,正確的是( )。
A: 不需要事先告知公司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B: 可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C: 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提出方能解除勞動合同
D: 應提前30日通知公司方能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