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12月31日買入乙公司股票100萬股,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該資產買入價為160萬元,2019年5月31日,將其賣出,賣出價為212.5萬元,則該項業務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為( )萬元。
A: 2.32
B: 2.68
C: 3.96
D: 2.97
【解析】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賣出價-買入價)/(1+6%)*6%=(212.5-160)/1.06*0.06=2.97萬元。
答案選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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