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2】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業務是生產銷售家電。2021年12月該企業專設銷售機構發生與職工薪酬有關的業務如下:
(1)3日,以銀行存款支付當月職工宿舍房租16 500元。該宿舍專供銷售人員免費居住。
(2)10日,以銀行存款發放上月銷售機構人員職工薪酬465 000元。應付上月銷售人員職工薪酬總額為480 000元,按稅法規定應代扣代繳的職工個人所得稅共計12 000元。發放時收回代職工家屬繳納的醫藥費3 000元。
(3)17日至21日,銷售機構職工張某休探親假5天,按照規定,確認為非累積帶薪缺勤。
(4)31日,確認12月銷售機構人員應實際支付的工資為560 000元,按國家規定的計提標準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為112 000元,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等共計53 200元,計提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共計25 200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3.根據資料(3),下列各項中,關于該企業非累積帶薪缺勤的會計處理表述正確的是( )。
A: 本期尚未用完的帶薪缺勤權利不能結轉下期
B: 視同職工出勤不額外作賬務處理
C: 確認非累積帶薪缺勤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
D: 本期尚未用完的帶薪缺勤權利可以結轉下期
選項A正確,選項D錯誤,本期尚未用完的非累積帶薪缺勤權利將予以取消,不能結轉下期;選項B正確,選項C錯誤,與非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已經包括在企業每期自職工發放的薪酬中,因此不額外作賬務處理。
答案選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