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某與甲公司簽訂了為期 3 年的勞動合同,月工資 1200 元(當地最低月工資標準為 800 元)。期滿終止合同時,甲公司未向孫某提出以不低于原工資標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甲公司應向孫某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額為( )。
A: 800
B: 1200
C: 2400
D: 3600
【解析】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 1 年支付 1 個月工 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 個月以上不滿 1 年的,按 1 年計算,不滿 6 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 標準的經濟補償,本題中孫某工作滿 3 年,應支付 3 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即經濟補償金=1200×3=3600(元)。
【考點】經濟補償金的計算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