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某與甲公司于2009年1月1日簽訂了1年期的勞動合同,2009年7月1日,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向趙某支付工資,2010年1月1日,勞動合同終止。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趙某應當在( )之前申請勞動仲裁。
A: 2010年1月1日
B: 2010年7月1日
C: 2011年7月1日
D: 2011年1月1日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前面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考點:勞動仲裁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