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王某與乙公司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次日,王某應聘到甲公司工作。雙方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合同期限2年(適用期除外),王某每月工資2 500元;試用期3個月,每月工資1 800元;因生產經營需要,公司可不經王某同意直接安排其加班,但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0小時;王某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后,每年可休假3天。 2012年2月,甲公司提供培訓費派王某參加了為期1個月的專業技術培訓,雙方約定了5年服務期及違約金。 2012年8月1日,因甲公司一直未給王某繳納社會保險費,王某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已知:王某與乙公司已約定過試用期,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 600元。 根據上資料,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4.對王某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經濟賠償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王某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B: 王某通知甲公司后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C: 甲公司應向王某支付2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
D: 王某有權要求甲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解析】(1)選項ABD: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2)選項C: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為:2008年1月1日后,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011年7月1日~2012你那8月1日,應為1.5個月的標準,而不是2個月。
答案選 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