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王某與乙公司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次日,王某應聘到甲公司工作。雙方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合同期限2年(適用期除外),王某每月工資2 500元;試用期3個月,每月工資1 800元;因生產經營需要,公司可不經王某同意直接安排其加班,但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0小時;王某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后,每年可休假3天。 2012年2月,甲公司提供培訓費派王某參加了為期1個月的專業技術培訓,雙方約定了5年服務期及違約金。 2012年8月1日,因甲公司一直未給王某繳納社會保險費,王某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已知:王某與乙公司已約定過試用期,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 600元。 根據上資料,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3.對甲公司與王某約定的服務期及違約金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王某以公司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向甲公司支付違約金
B: 雙方約定的5年服務期超過勞動合同期限,該約定無效
C: 雙方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公司提供的培訓費用
D: 王某以公司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甲公司有權要求王某支付違約金,但不得超過服務期內未履行部分所分攤的培訓費用
【解析】(1)選項AD: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2)選項B:服務期的期限可以超過勞動合同的期限;(3)選項C: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答案選 AC